「為什麼會不見?」
 (1)航空公司拖運大件行李,皆於轉盤上領取,容易因數量多而有拿錯或被盜走、轉機時掉行李
   的情形。
 (2)一般正常情況下轉機約需1.5小時以上,因此若轉機時間不足時,容易發生行李延誤,而行李
  需搭下班飛機的情形,因此選搭轉機時間較為充裕者較為保險。
 (3)一般因轉機時間而發生的行李狀況,通常是延誤而非遺失,若發覺行李沒有抵達,可先至辦
   理行李問題的櫃台詢問,並留下資料及出示「條碼收據」,待行李於下一班飛機抵達後,
   再由專人送往指定地點。
 「真的不見了怎麼辦?」
 (1)先查看四周是否有類似的行李箱,也許是被誤拿的
 (2)若真的找不到,馬上尋求航站人員幫忙,拿行李牌、機票至「失物招領處」登記。
 (3)儘量提供詳細的描述,如能指出行李的特殊標籤等,以利協尋的人較易找尋。
 「辦理掛失」
 (1)向機場「失物招領處」(Lost&Found)報遺失。
 (2)辦事人員會替旅客填寫「行李意外報告」,並將資料輸入電腦,透過國際性協尋行李網路,
  找尋遺失行李的站名,若超過21天尚未尋回,將由末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
 (3)根據航空公司「終站賠償法則」,若為多次轉機遺失行李者,將由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
 「辦理損毀申訴」
 (1)若於貨艙內損壞,可至行李轉盤處或航空公司專設櫃台,辦理行李損壞事宜。
 (2)旅客填寫行李破損報告,航空公司則會派專人修理,亦可由旅客自行送修,再將收據寄回以
  獲得賠償。
 (3)依國際航空協會規定,行李於國際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害,應於損害發生七日內以書面向運送
   人提出申訴。且最好於機場立即反應,否則事後需另外填寫一份報告書,以解釋沒有立刻發
   現損毀之原因。
 (4)若損壞程度至無法修復,有些會理賠新皮箱,有些則以一年折舊10%的折舊率,依購買年份
   換算現金來賠償。
「賠償規定哪裡找?」
 (1)航空公司對於行李延誤、受損或賠償的規定,一般會印於機票背面或隨機票附上。
 (2)所有航空公司對行李賠償的規定皆遵循「華沙公約」的條款,因此可適用於任何航空公司。
 「華沙公約賠償規定」
 (1)依行李重量論賠償金額,因此非關行李的內容物,行李公斤數越重,獲得賠償金越高。
 (2)托運行李遺失賠償金額以1公斤20美元為上限,隨身行李之限額為每人美金400元;延誤、
   受損則視情況而定,無一定的賠償標準,較無確切之保障。